從保險的觀點看發展台灣生物科技
 
 

新政府尚未就位,已經惹出生物科技上市公司的解盲和炒股事件。我們不牽涉政治的話題,純粹針對藥品、生物科技開發與保險相關的話題討論。生物科技的應用不外乎藥品、化妝品和食品幾個大項,不幸的是藥品、化妝品的產品責任保險是保險市場裡非常昂貴或甚至無法買到適當保險單的項目。

藥品在臨床試驗階段通常是需要購買臨床試驗的責任保險,否則被拿來試驗的病人萬一出現不良狀況或死亡時,由誰來給予適當、合理的賠償?在國外,臨床試驗造成的賠償責任,保險賠償的金額至少在三、四億台幣的額度,國內保險公司顯然是興趣缺缺獨力支撐這樣的風險,如果請國外的再保險市場承擔這樣的風險,必須要說服海外的再保險公司對這些在台灣新開發的藥物有足夠的信心,不會開出非常嚇人的再保險價格,使得台灣生物科技產業在研發階段已經要負擔非常大的保險費支出。

即使是美國的幾家先進且營業額極大的藥物公司或集團,在開發或行銷藥品和美妝產品時,都承擔非常大的產品責任風險。台灣這些尚在起步的生物科技公司,如果無法順利將自身的產品責任風險分散、安排、處理妥當,台灣的生物科技產品的發展和行銷必然遭遇極大的困難和潛在風險。三十年前的美國藥品市場就因為產品責任事件的衝擊和保險市場的不支持,使得他們到百慕達的市場另謀保險出路,創立了所謂專屬保險公司和自保的機制,台灣的生物科技業者的新產品同樣也要接受類似的考驗,如果成功的推出可以上市的新藥,一樣必須正視上市之後在北美市場要處理的藥物產品責任風險。

台灣的生物科技產業發展無論如何蓬勃,終究要面對市場上的諸多挑戰,產品責任風險就是其中之一,二十世紀不少財星五百大公司,因為產品責任的問題最後消失在市場上,我們不可不重視它。

 


March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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