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保險和颱風損失
 
 

在蘇迪勒颱風來襲之後,台灣的農民又遭受重大損失,執政和反對的政治人物不約而同主張用農業保險長期解決這個頭疼的農業問題。

首先的問題是天災是台灣農業的天敵,包括颱風、豪大雨、豪雨、低溫。其他的病蟲害問題對農業主管單位和農民而言,由於科學、技術的發達,多數已被克服。台灣一年平均受到颱風侵襲三次以上,不包含偶爾發生的豪雨、豪大雨。事實上,農業單位早在四、五十年以前就計劃用農業保險解決這個天災損失的大問題。

中國大陸和韓國、日本都用農業保險解決部份天災造成的農民損失。農業保險不可能賠償農民所有的天災損失,祇能補償一部份,可能是一大部份。農業保險的保險費非常昂貴,較諸一般商業保險的費率,它是用百分比計算的,而一般商業保險的費率多是用千分比計算的。因為它的損失率驚人而且幅度頗大,多數的再保險市場敬而遠之。再者,農業保險需要政府農業主管機關推動、輔助,甚至補助部份的保險費負擔,否則農業保險推廣上必然遭受阻力。

台灣的農業經營規模多是家庭式的,土地面積非常小,即使結合網路銷售、農會輔助等功能,每年的單一農戶業績僅有稱不得驚人的實績,這是一個先天不良的現象。台灣農民有獨到的經營、栽種技術,可以產出非常優良的品種和產品,要從有限的收入之中,挪出一部份做為保險費非常掙扎,即使政府全力推廣、輔助,保險費仍然是一項以百分比計算的支出(已經考慮由政府輔助超過50%的保險費)。

在發生天災之後,農業保險的賠償並不若想像可以拿到足額的賠款。它不像汽車保險,更不是人壽保險,經過商業保險機制的理算,賠款可能會使農民失望,大嘆為什麼當初要花錢買保險?

我們並不是鼓吹農民不要相信農業保險,相反的我們亟力贊成政府和農民推動農業保險,因為這是一種長期解決天災損失的方法。大眾要有正確的觀念,不可用買汽車保險、人壽保險的心態和觀念參加農業保險,最主要的觀念是天災造成的農民損失並不會百分之百獲得賠償,農業保險祇有在非常大的天災損失發生時,才看得見功效。我們得先有正確的觀念才能執行正確的政策。

 


August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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