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物保險單的真正價值
 
 

對一般商業公司或非營利機構而言,保險是一種投資,用5萬元買一張10,000,000元的保險單,應該確認這是一個有10,000,000元價值的合約。

公司買的產物保險多數是用來保障自己的資產負債表,營業中斷保險是用來保障損益表上的項目,但終極目標仍然是保護其資產負債表。

為達到這個保護資產負債表的目的,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和其他保險仲介、顧問應當非常慎重的處理下列事項:
– 保險條款的內容
– 保險的生效日和持續有效的期限
– 被保險人的範圍和相互關係
– 保險金額和保險賠付的程度和最終接受的對象

這些項目中又以最後一項最需要被保險人仔細估量,因為許多被保險人喜歡投機,買不足額的保險,為了省錢,或者沒有足夠認識,造成買了保險,發生保險事故後,卻無法獲得足夠的賠償。即使保險賠償足夠,因為安排保險過程中的疏失,可能造成爭議,使得保險賠付延誤或者需要經過法律裁判才能得到保險賠付,導致保險賠付未及時解決公司在危機時所需要的財務資源問題。

以上保險的價值考量直接引發的問題就是保險安排的紮實與否,保險安排要信實需要充分的時間準備資料,揭露公司風險訊息,同時要與保險公司討論保險內容是否符合需要,這些工作要做得完整必須準備三個月以上,所以為求保險安排紮實完整,必須給公司三個月以上的時間準備。

任何一張契約均有不足之處,為求產物保險契約的完整,祇能盡力而已,不可能有十全十美的保險設計,即使真正有這樣的安排,它的保險費怕也未必合乎經濟效益。

保險本身的意義就是用有限的金錢換取一個非常大的經濟保障,重要的是保障的執行,而非為形式而購買一張沒有執行效力的紙張。


December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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