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赤字與天然災害保險
 
 

著名的保險機構Geneva Association引用世界銀行和國際結算銀行的論文指出政府赤字、保險和天然災害的損失回復有著密切關係。

保險業實際上擔負天然重大災害發生前與發生後的重大支撐責任。保險業者可以減少政府對個人、公司發生重大天災之後損失、補助甚至降低這方面的財政支出。

保險賠償天災的損失是一項社會責任與機制,祇要政府鼓勵和公司行號、個人、住家願意購買天災保險,政府可以減少財政上的補助或減稅、免稅等負擔。以台灣的政府預算為例,如果發生重大天災,例如地震、洪水、土石流的損失,政府立即面臨的包括農業損失補助、減免商家稅收、動用國家預備金修復重大基礎建設損失,這些措施均會造成政府收支上的赤字增加,但是幫助天災後的損失回復卻十分有限。如果用保險的方式協助民間回復天災損失,大約在三個月到半年之內可以將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損失理算、賠償完畢。

天災保險的穿透率愈高的國家,其政府預算擔負天災風險的程度必然愈低。以同樣的大眾運輸系統而言,台灣高鐵的保險機制比台北市捷運系統要來得完整,如果再度發生一次921大地震,台灣高鐵承受的地震損失可以順利轉嫁給保險公司,北市捷運系統的地震損失非常可能又由政府埋單,所有由政府承擔的天災風險最終仍由納稅人承擔,甚至於下一代的納稅人承接。

這種明顯且清楚的風險管理方式,即鼓勵並確實推行天災風險由商業保險吸收、管理,很難打動掌控中央總預算的行政人員和國會大員。我們建議大規模的推行商業保險給大眾,確實的執行政府本身的商業保險採購工作,藉助商業保險對天災的評估和轉嫁損失機制,大幅度減輕政府因天災可能造成的赤字預算。


October 2014
 

Back


www.cubicri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