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的SolvencyⅡ規定
 
 

歐洲國家一直希望保護保險消費者,要求歐洲的保險公司保留更多的資本,應付業者承接的風險,原先希望在明(2014)年初實施SolvencyⅡ,但是歐盟國會討論之後,在今年九月將修改這個規定的投票日期又延後到明(2014)年三月,換言之,SolvencyⅡ的規定勢必延後。

這個規定將使英國保險業者增加約30億歐元的成本,甚至有英國的大保險公司想將總部搬離歐洲,設立到亞洲地區。

SolvencyⅡ是針對保險業設計的規定,簡單的說就是政府約束保險業者有多少資本做多少生意,不要貪心做了太多生意確承擔不起風險。從業者的觀點而言,如果實施SolvencyⅡ,保險監理單位將要求保險業者準備沒完沒了的文件,準備文件就要增加人手,增加成本,如果明(2014)年三月對SolvencyⅡ的修訂表決無法達成具體結果,那麼SolvencyⅡ的實施有可能拖延到2016年。因為2014年五月歐洲將舉行選舉,全世界都一樣,選舉到了就最後什麼決定也不要做。

SolvencyⅡ是一種改革,業者面對這樣規定的改革,已經付出很高的成本去因應未來的要求,如果突然又不做了,必然產生很大的問題,例如那些巨型的保險集團真的為了SolvencyⅡ搬動了自己的總部,是否又要搬回來?

SolvencyⅡ的立意絕對良好,正如所有改革一樣,計劃的人和被要求的人有很大的距離,規定和執行發生差距,理想與現實有很大的分離,業者面對這樣的立法祇有消耗成本和徬徨。。
 


October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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