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屬保險公司風險造成的聯想
 
 

前幾週的文章提及台灣在經濟特區內加入金融服務的項目,用以擴展我們經濟特區中自由化的範圍,如果在經濟特區內發展金融服務的業務,特別是保險的業務,恐怕少不了談論專屬保險公司的成立與相關法規。

Property Casualty 360度最近刊出一篇專文討論專屬保險公司的風險,包括沒經驗的管理階層,過多的費用,未充分利用的資金,第一年不足的保險費注入,法規上的風險。這個法規上的風險可能是最大的風險。如果監理人員對作業不熟稔,動輒寄出罰則,國際投資必然保守且驚恐,或是監理人員對國際上洗錢份子作業不夠嚴謹,使台灣的特區淪為逃稅、洗錢天堂,兩個極端狀況都會讓原先的經濟特區美意變成噩夢。

法規的風險和人員不足,尤其是專業的人員不足是將來政府為設立特區應當憂心的風險,在這些隱憂未充份準備安置妥當之前,任何金融服務的實施必須三思,台灣經不住任何金融風暴來自本身。

台灣要吸引外國金融機構或投資者到台灣的特區經營,一定要有自己的特色,否則在亞洲地區論人才和經驗,香港和新加坡均較台灣先進且具豐富法規、管理和實務操作的經驗,如果台灣制訂出一套和博奕條款一樣綁手綁腳的管理規則,那麼特區尚未開張已經可以準備打烊了。

美國人正在爭辯是否要讓都市與產業之間的連接特殊化,單一城市專心於單一產業,有如底特律專心於汽車製造,矽谷專一於高科技產業,我們要發展自身的金融服務,那麼在特區內是否應當專注於某一項金融服務,而非大雜燴式的發展?

 


August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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