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過失責任保險在台灣及美國
 

在美國的醫療過失責任保險有兩個新的趨勢,一個是美國法庭的陪審團給醫療糾紛的賠償金額變高,有幾個生產過程中的醫療疏失被判決賠償每一個案例5,000萬美元以上,令一般醫療過失責任保險的保險公司頗感吃不消;另外一個趨勢是參加醫療過失責任保險的醫生、被保險人逐漸減少。在2014年美國將實施全民健康保險,已經開始有許多醫師將自身的執業診所賣掉,加入大醫院,因為無法承擔醫療過失保險非常昂貴的保險費。在美國大多數的大醫院成立風險承擔基金或在海外有專屬保險公司(Captive)去管理醫療過失責任風險。

在美國傳統的商業保險市場對醫療過失責任保險業務仍然非常積極,用具競爭力的價格爭取客戶,由於市場中的客戶變少,自然商業保險市場中的幾家保險公司更具競爭力。

在台灣醫療界仍爭吵不休是否要立法使醫療人員在醫療過失上不用承受刑法的懲處,對於購買醫療過失的責任保險不甚熱衷。即使國內保險公司給予台灣醫師們非常優渥的保險條件,高賠償金額,低保險費,仍然很難吸引收入非常不錯的醫師們購買。

對不少為女性們做美容手術的醫院們而言,醫療過失的風險應當十分高,因為美與不美是非常主觀的議題,如果病人動過手術之後認為自己並沒有變得比較美麗,是否醫師應當負重大賠償責任?遑論有些美容手術是真的將自然且美麗的女仕變成一個奇形怪狀的人工美女。

台灣的醫師們收入不錯但對風險觀念認知不足,對病人與醫療糾紛的態度有待調整,當然台灣的保險公司和法庭對類似的事件都有很長的路要走,我們且拭目以待。


 


August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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